项目名称 | 汉江流域洋县段重要生态空间内水污染治理项目(二次) | ||
标段名称 | 汉江流域洋县段重要生态空间内水污染治理项目二标段(二次) | ||
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cpsxs62vt002 | ||
招标人名称 | 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司文龙 | 联系电话 | 15029007209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
定标时间 | 2026年11月2日 | 定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11月5日 |
中标人 | |||
中标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格(元) | 工期(日历天) |
陕西唯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杨清忠 陕261161794692 | 8389129.19 | 120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长安大街3号A座2902室,电话:15029007209,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81685531@[链接]。 | |||
以上中标人,经定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