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DYY2025FW023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东部主城区污泥处置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香洲水质净化厂(一、二期)、北区水质净化厂、南区水质净化厂、吉大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 非进口):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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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廉江市新民镇永红林队空地房屋 | 单价:42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香洲水质净化厂(一、二期)、北区水质净化厂、南区水质净化厂、吉大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 非进口):
服务类(广东一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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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香洲水质净化厂(一、二期)、北区水质净化厂、南区水质净化厂、吉大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 非进口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上一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HWZ2022-325FW)的采购包2合同履行期限执行完毕的次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馥琪、岑岳文、胡帼一、罗成成、秦晓春、蒙春荣、秦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各包组采购代理服务费分别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后收取。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规定的“服务”类计算,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成交)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按预算金额计算,中标人在《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指定账户,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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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2 | 香洲水质净化厂(一、二期)、北区水质净化厂、南区水质净化厂、吉大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 非进口 | 4.5787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2(香洲水质净化厂(一、二期)、北区水质净化厂、南区水质净化厂、吉大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 非进口):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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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86 | 46.00 | 9.90 | 89.76 | 2 | 1 |
广东环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9.29 | 38.00 | 9.95 | 77.24 | 3 | 2 |
江门市双水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5.43 | 41.00 | 9.39 | 75.82 | 4 | 3 |
珠海汇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43 | 50.00 | 9.72 | 93.15 | 1 | |
广东林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2.57 | 43.00 | 9.83 | 75.40 | 5 | |
广东正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1.86 | 38.00 | 10.00 | 69.86 | 6 | |
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评审不通过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水务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镜山路79号
联系方式:0756-2268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翠珠路7号第三层308
联系方式:0756-893066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华
电话:0756-8930661-801
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