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清河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XZ-JSGC202611SL-006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清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许可[2025]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襄州区河道提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州区河道提防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 建设规模:本次综合治理河长49.04千米,治理范围为清河四桥以上干流河段,涉及人口5.9万人,耕地14.6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固9.91千米、新建护岸20.06千米、清淤疏浚32.22千米、新建穿堤建筑物11处,滚水坝水毁修复1处、防汛道路30.04千米、配套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 其他: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确保本项目顺利通过联合验收。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文明施工、大气防治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30合同估算价:142853400.00元 |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
| 2.6其他:计划工期:730日历天(总工期24个月)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3.1.3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7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或水利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已完工工程或在建工程均属于业绩范畴。 3.1.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指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而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1-7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工作经验需提供承诺函)。(3)五大员任职资格: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如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和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协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5 其它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①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采购标的(工程施工)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②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对符合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且满足一定条件的投标人(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政府采购工程价格评审优惠”),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F%BC%8C%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3%80%82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6日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无。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链接])、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上发布。襄阳市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 ||||||||||||||||
2026年11月03日 | ||||||||||||||||
| 备注: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