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项目/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功能性近红外脑功能设备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功能性近红外脑功能设备升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功能性近红外脑功能设备升级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1台功能性近红外脑功能设备软件升级及配件更换(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 商文件)。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约定内容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为新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近一个月内其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日期为2025年1月份(含)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和提供所属日期为
2025年1月份(含)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有效的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对查询结果保存留档);
3.7产品要求: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 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依法免于注册或备案的,提供依法免注册或备案的证明材料;
3.8供应商资格: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 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 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 件(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显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8日,每天9:00~11:30,15: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 供以下材料:
2.线上获取,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授 权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资料审核通过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的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 托书上须载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3.售价: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
五、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 工
手 机:18613369627
邮 箱:czxm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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