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跨海大桥巡检平台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杭州湾跨海大桥巡检平台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海洋经济发展 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杭州湾跨海大桥巡检平台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批准文号:2506-330200-04-02-31940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杭州湾大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杭州湾大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杭州湾跨海大桥是中国浙江境内连接嘉兴市和宁波市的跨海大桥,大桥于2008年5月1日正式通车,通车至今,大桥使用状况完好。针对杭州湾跨海大桥海中平台码头等巡检通道或平台上存在的病害或使用问题,实施一次较为全面的专项性养护维修工程,对巡检通道上存在的典型病害进行维修处置,并改善平台码头和暴露试验站的功能性,提升平台下部结构的可达和可检修性能。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杭州湾跨海大桥巡检平台改造提升工程,适用于杭州湾跨海大桥海中平台码头船员工作平台以及钢结构、混凝土结构和附属设施的改造提升,海中平台暴露试验站相关设施的改造提升,以及海中平台一层平台下方巡检车的增设。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杭州湾跨海大桥巡检平台改造提升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2.4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2.5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2.6 工程量清单预算:8657041元(含暂列金)。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杭州湾跨海大桥巡检平台改造提升工程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具有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EF%BC%89%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EF%BC%89%E3%80%82%3Cp%3E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杭州湾大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虹桥大道1号 联 系 人:李明辉 联系电话:13109317112 电子邮件:171113802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联 系 人:陈彦、钱聪、奚睿、王斌娜、刘晓红、毛宇兰 联系电话:0574-87127967 电子邮件:1711138024@qq.com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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