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6-C2-260112-GXZ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环江县路面维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费 | ☑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20%/□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 | ☑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20%/□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 |
| 2 | 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最高限价 | 3.安全生产费按投标报价的1.5%计取,否则否决其投标。 | 3.安全生产费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取,否则否决其投标。 |
| 3 |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 第 9.2.5 项细化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按投标报价的 1.5%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 | 第 9.2.5 项细化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按投标最高限价的1.5%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 |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链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链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发布。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人和路三号
联系方式:0778-8823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长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8-22号
联系方式:0778-2788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丹凤
电 话:0778-2788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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