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15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2025-DLGK-C0082-B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会议服务、保洁服务、环境维护服务、驾驶服务、餐饮服务、保安服务等。本项目按照服务内容划分3个包实施采购,分包情况及具体预算如下:
包号 | 服务内容 | 预算 |
包1 | 政通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会议服务、保洁服务、环境维护服务和餐饮服务等 | 316万 |
包2 | 陇海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环境维护服务、驾驶服务和餐饮服务等 | 253万 |
包3 | 政通路、陇海路两个办公区保安服务 | 121万 |
合计 | 690万 |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2025年12月1日—2026年11月30日)。本项目采购有效期3年,按照一次采购三年沿用、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方式实施采购,上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前期履约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后根据相关政策与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价格不变。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7日 至 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15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4楼418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同时发布。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及交纳方式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考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有关规定的80%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用公对公转账或现金的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109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371-56983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15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系方式:张斯栋 0371-65958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斯栋
电 话: 0371-65958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