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中国电信(南京)物联网运营和创新中心吉山五期B2IDC机房、D2 油机房及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中国电信(南京)物联网运营和创新中心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中国电信(南京)物联网运营和创新中心(项目审批文号:宁经管委行审备[202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现对该项目吉山五期B2IDC机房、D2 油机房及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江宁开发区滨湖东路以东,创新中路以南
2.2 招标范围:新建中国电信(南京)物联网运行和创新中心工程(吉山五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9985万平方米,其中B2数据中心,建筑面积42550平方米,D2动力中心,建筑面积4020平方米,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341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新建IDC机房楼1栋B2数据中心,建筑面积42550平方米,;②油机楼1座D2动力中心,建筑面积4020平方米;③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3415平方米;④室外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及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外立面保温装饰、消防、智能化、土石方、桩基、通风空调、电梯、景观绿化、地下车库(含人防)及设施、室外管网;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6 工程规模:新建中国电信(南京)物联网运行和创新中心工程(吉山五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9985万平方米,其中B2数据中心,建筑面积42550平方米,D2动力中心,建筑面积4020平方米,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3415平方米。
3.1 资格审查条件为:
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A)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B)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9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楼、商住楼、仓储、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面积为准,如两者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9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楼、商住楼、仓储、厂房除外)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9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楼、商住楼、仓储、厂房除外)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面积为准,如两者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9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楼、商住楼、仓储、厂房除外)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面积为准,如两者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9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楼、商住楼、仓储、厂房除外)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9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楼、商住楼、仓储、厂房除外)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面积为准,如两者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管理机构:(A)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B)施工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C)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有效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9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楼、商住楼、仓储、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面积为准,如两者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9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楼、商住楼、仓储、厂房除外)设计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9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楼、商住楼、仓储、厂房除外)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面积为准,如两者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9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楼、商住楼、仓储、厂房除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面积为准,如两者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9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楼、商住楼、仓储、厂房除外)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4-12至2025-05。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若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详见资格要求。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17 09:0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已完成两阶段开标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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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
1 | 方案设计文件(32.00) | 设计说明1(0~1.50) |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50;良=1.35;中=1.20;差=1.05;无=0) |
设计说明2(0~1.00) | 各专业工程设计说明及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的完整性、合理性,同时符合本项目限额设计,不符合限额设计的不得分。(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设计说明3(0~1.50) | A类机房建设标准符合国家及本地相关绿色数据中心标准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所规定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和平面布局要求的基础上,计算机房楼PUE值。(优=1.50;良=1.35;中=1.20;差=1.05;无=0) |
总平面布局1(0~1.50) | 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机房利用率高。(优=1.50;良=1.35;中=1.20;差=1.05;无=0) |
总平面布局2(0~1.00) | 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总平面布局3(0~1.00) | 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总平面布局4(0~1.00) | 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总平面布局5(0~1.00) | 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总平面布局6(0~1.50) | 在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所规定各项技术指标要求且平面布局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基础上,对整体数据机房有效机架数进行评比。(优=1.50;良=1.35;中=1.20;差=1.05;无=0) |
建筑功能1(0~2.50) | 数据中心通信工艺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制定绿色节能方案、具有系统完整性;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具有创新性;投资合理效益明显,具有经济性(优=2.50;良=2.25;中=2.00;差=1.75;无=0) |
建筑功能2(0~2.00) | 平面布局及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建筑功能3(0~1.50) | 机电电源配套设计满足通信工程工艺系统用电需求,技术合理。(优=1.50;良=1.35;中=1.20;差=1.05;无=0) |
建筑功能4(0~1.50) | 空调冷源方案利用充分合理;绿色节能方案合理,设计理念先进,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优=1.50;良=1.35;中=1.20;差=1.05;无=0) |
建筑功能5(0~1.50)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通信工艺设计、通信电源专业、通信空调专业主要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50;良=1.35;中=1.20;差=1.05;无=0) |
建筑造型1(0~1.00) | 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建筑造型2(0~1.00) | 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对连续的城市公共建筑界面设计评比。(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建筑造型3(0~2.00) | 对设计的鸟瞰图、透视图、立面图、绿化方案总平面布局图进行评比。(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设备方案1(0~1.00) | 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设备方案2(0~1.00) | 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结构方案1(0~1.00) | 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各功能区荷载取值、抗震要求等满足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结构方案2(0~1.00) | 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根据设备布置优化结构方案(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绿色建筑1(0~1.00) |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绿色建筑2(0~1.00) | 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设计深度1(0~1.00) |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设计深度2(0~1.00) | BIM设计是否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的构件:是否模型精度不小于LOG300。室外工程管线的排布及与已建管综的衔接处理。(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00) | 总体概述(0~2.00)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设计管理方案(0~1.00)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施工管理方案(0~2.00)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采购管理方案(0~1.00)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0~1.00)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4 | 项目管理机构(3.00) | 项目管理机构(0~3.00) | (1)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正高级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具备高级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0.4分;具备中级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0.2分;(2)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得0.4分;(3)工程总承包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职称及以上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得0.4;具备中级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 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得0.2分;(4)数据中心通信专业负责人:具备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且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0.3分,具备通信工程专业中级职称且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0.2分。(5)BIM专业负责人:BIM 设计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师及以上的得0.3分;BIM设计专业中级职称工程师的得0.2分,否则不得分。备注:正高级职称为研究员级、教授级及正高级职称;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以上岗位人员均不得兼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有效的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注册证书、上述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 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5 | 工程业绩 | / |
6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 | 超过100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不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页面),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 |
7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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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定标方法:评定分离
定标方案如下:1、投标报价: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2、拟派团队能力: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拟派团队(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注:①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②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类似业绩情况: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9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工程、住宅、商住楼除外)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面积为准,如两者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定标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纸质答辩时间为30分钟。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本工程采用线下答辩模式。对进入中标候选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到场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通知为准),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要求:现场答辩采用闭卷方式,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独立进行答辩,答辩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通讯设备,如有违反以上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参与答辩、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达到指定地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的视为放弃答辩。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备注:异议与投诉处理原则: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本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其他媒介: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本项目建筑高度为49.8米,层数8层。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中央路260号 | 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
联系人: | 朱茜 | 联系人: | 孙丽娜 |
电话: | 02583289896 | 电话: | 02583286879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25-521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