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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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对 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一标段防洪工程建设监理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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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公告第一条招标条件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条招标条件“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一标段防洪工程建设监理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意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东南水函〔2025〕90号批准建设”更正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一标段防洪工程建设监理已由黔东南州水务局、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东南水函〔2025〕90号批准建设”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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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江县河道管理站(贵州中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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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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