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浩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建设项目试验检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南通浩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建设项目试验检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GC2025120801(ZB311)
项目名称:南通浩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建设项目试验检测
最高限价:建设项目试验检测费=计价基数×检测量×50%。计价基数参照《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参考价格》(通工协(2025)7号文),缺项内容参照《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参考价格》(通工协(2025)7号文)最近文件执行。其它缺项可参照《关于放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的通知》(交质公(2016)8号)文件的职费标准。结算按实际发生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进行计算。如上述计价基数均未列出的检测项目,计价标准参照相关计费标准,费率按中标费率。
本项目建设项目试验检测费用计算方法为:计价基数×检测量×(中标费率),建设项目试验检测费总价控制为300万元,各投标单位需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检测任务,如最终结算检测费用超过300万元,则按300万元计算;如最终结算检测费用小于300万元,则按实际结算的金额结算。
采购需求:对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南通浩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进行试验检测(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达到试验频率)。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按实际工程进度实施完成检测)。
服务标准及要求:试验检测程序符合规范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检测作业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一般2日历天内)出具真实、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一式肆份),为招标人工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咨询。如非自身检测范围,应委托有相关资质范围的单位检测,检测报告并附委托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备案类)及计量认证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检测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7号令)第四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检测单位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检测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由社保机构出具);
6、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由社保机构出具)(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此项不需提供);
7、投标声明函(格式按招标文件);
8、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按招标文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2日;
方式:投标人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项目报名”→插入CA锁,输入CA锁密码,在“项目响应方”→“国企业务”→“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操作。投标人进行上述操作后,方可进行后续的制作、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等步骤。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交易方式,具体详见“鸿雁不见面V3.0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V1.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南通浩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江海圆融汇1号楼8楼
联系人:瞿先生
电话:0513—8612919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名称: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润和大厦8楼
联系人: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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