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现对原招标文件做出以下补充说明: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或者招标人通过“江西住建云 ”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核查投标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并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 “江西住建云 ”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建造师的有关信息截图,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诚信投标。对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应依法依规处理。拟定中标(备)选人注册建造师数量考核标准如下: (一)投标人使用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时,按照《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标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标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以上。 (二)投标人使用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相对应专业一级资质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标准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12人以上,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9人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标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2人以上。 (三)投标人使用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对应专业三级资质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标准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5人以上,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4人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标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四)投标人使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相对应专业一级资质要求执行。 (五)投标人使用专业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对应专业三级资质要求执行;专业承包资质中没有三级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相对应专业二级资质要求执行。 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查阅并下载答疑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