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建设项目(一标段)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建设项目(一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投〔2025〕20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投〔2025〕20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
2.2 建设规模:建设太平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示范区,建设鲟鱼主题交文旅融合配套设施1处、鲟鱼产业宣传展示设施2处,改建仓储用房500㎡,新建特色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治理鲟鱼养殖区150亩,改建产业路5.5km,新建生产便道300米,公共空间治理4000㎡,安装产业路及鲟鱼养殖区公共照明300盏,其他配套工程。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地形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阶段变更设计及施工、竣工验收阶段设计配合服务、配合招标人并取得批复文件、施工图预算等相关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单位:(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2月07日 至 2026年02月13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EF%BC%89%EF%BC%8C%E5%9C%A8%E9%A6%96%E9%A1%B5%E7%82%B9%E5%87%BB%E2%80%9C%E7%94%A8%E6%88%B7%E7%99%BB%E5%BD%95%E2%80%9D%E5%85%A5%E5%8F%A3%E3%80%82%E9%80%9A%E8%BF%87%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6%8A%80%E6%9C%AF%E8%B5%84%E6%96%99%E7%AD%89%EF%BC%89%E3%80%82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3月04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EF%BC%89%EF%BC%8C%E5%9C%A8%E9%A6%96%E9%A1%B5%E7%82%B9%E5%87%BB%E2%80%9C%E7%94%A8%E6%88%B7%E7%99%BB%E5%BD%95%E2%80%9D%E5%85%A5%E5%8F%A3%EF%BC%8C%E5%87%AD%E5%8D%95%E4%BD%8DCF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5%9C%A8%E7%BA%BF%E9%80%92%E4%BA%A4%E7%BB%8F%E6%8A%95%E6%A0%87%E4%BA%B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AD%BE%E5%90%8D%E5%88%B6%E4%BD%9C%E7%9A%84%E6%95%B0%E6%8D%AE%E5%8A%A0%E5%AF%86%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下街
邮 编: /
联 系 人: 何老师
电 话: 1539092070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新希望国际B栋11层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女士
项目负责人: 李鹭
电 话: 028-8513030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02月0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511111-04-01-87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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