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
征集人地址:陆家浜路1056号8楼9楼
征集人联系人:李蔚
征集人联系方式:63188095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第三方机构参与上海市市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服务
项目编号:310000000251229162567-00301930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响应折扣系数 | |
| 1 | 其他评审委托评审费 | 1.00 | |
| 2 | 造价咨询委托评审费 | 1.00 | |
| 3 | 会计事务所委托评审费 | 1.00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第1包其他类项目服务团队应配备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格人员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5人及以上。;【包2】 第2包造价类项目应同时满足:(1)服务团队应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10人及以上;(2)服务团队近三年承担过各级财政部门委托的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项目不少于10个;(3)提供备选项目责任人3人及以上,各项目责任人应具备丰富的评估评审经验,取得前述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满10年。;【包3】 第3包会计类项目应同时满足:(1)服务团队应配备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格人员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10人及以上;(2)服务团队近三年承担过各级财政部门委托的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项目不少于5个;(3)提供备选项目责任人3人及以上,各项目责任人应具备丰富的评估评审经验,取得前述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满10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4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6年01月30日 12:00至2026年02月06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9%3C/samp%3E%3Cp%3E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2月24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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