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32058201001055
一、答疑内容
问题一:金凤路(人民大道—兴邺大道)施工图中: 1)图纸 J-40 材料量表内,编号 10、11、14、15、16、17、18、19等,描述为 PE 盘插(承)管件;经多家 PE 管材厂家询价,该型号管件市面无成品现货,无对应配套连接配件,无法直接采购施工。 2)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图纸描述完全一致;若严格按清单报价,施工只能采用替代管件,必然产生设计变更、材料代换;会造成竣工结算争议,施工方无法锁定价格风险。 3)本项目其他路段图纸存在同类 PE 盘插(承)管件,均无市场货源。现在作为一个投标单位应如何处理?
答复:1. 图纸标注 PE 盘插(承)管件为设计选型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可选用同材质、同压力等级、满足设计技术指标及验收规范要求的市场通用 PE 承插 / 热熔管件替代。 2.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清单综合单价包含完成该子目全部工作内容。中标后材料代换须履行设计变更、材料认样审批程序,替代材料价差按合同约定及相关计价规定执行。承包人应在投标阶段充分调研市场、综合考虑材料替代、加工、安装等一切相关风险,自主报价。 3. 除上述管件外,本项目其他路段同类 PE 盘插(承)管件按同一原则执行。
二、其他事项
1.各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如因自身原因遗漏后果自负;
2.如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3.其他内容不变,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变更或澄清在同一事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郭建新
电话:13703728877
招标代理机构: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帅锋
电话: 13619835344
监督部门: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代码: 11410522417456636F
监督部门联系人: 贾喜平
监督部门电话:0372-266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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