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肇源县人民广场亮化升级及大屏幕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22]JXCZ[CS]20250001
项目名称:肇源县人民广场亮化升级及大屏幕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35,942.2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肇源县人民广场亮化升级及大屏幕维修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35,942.2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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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肇源县人民广场亮化升级及大屏幕维修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35,942.23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质保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源县人民广场亮化升级及大屏幕维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源县人民广场亮化升级及大屏幕维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2、本项目大屏幕维修部分允许分包,成交单位中标后须分包给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出具任命书。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 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数量,最低标准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时应当满足建设规模、施工进度、投标承诺以及相关文件等要求。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单位成交后须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提供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件,本项目属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且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至 2025年10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一、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如下: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二、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黑龙江省肇源县嫩江大街354号
联系方式:0459-8889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嘉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区外包园C1-618
联系方式:18745941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嘉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8745941929
黑龙江嘉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