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XZB20250401
2. 项目名称:温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 预算金额:采购预算 200万元/年,两年400万。
4.采购需求:本采购项目为温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共计2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包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年)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温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单月采购包 | 100 | 1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 |
2 | 温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双月采购包 | 100 | 1 |
5. 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服务期限1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即一年服务期满后,如果中标人的服务质量使采购人满意,且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采购人视情况可以续签。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
2.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楼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投标报名申请表(格式自拟)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 13日下午14:30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楼803室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 开标时间:2025年5月 13日 下午14:30整。
4. 开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楼803室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温州市永嘉县乌牛镇织锦大道
项目联系人(询问):季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980297
质疑联系人:季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7-89980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楼803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328816869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578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