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医疗综合楼医疗气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皖发改社会函[2023]236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安徽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1.5 项目业主: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医疗综合楼医疗气体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5DFAAZ02099/GN2025-01-6311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5DFAAZ02099/GN2025-01-6311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2.6 建设规模: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医疗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07311平方米,地上面积84968平方米,地下面积22343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900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300日历天(以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要求的时间起计算,完工日期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 招标范围: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医疗综合楼医疗气体工程,主要包含医疗综合楼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口腔科专供抽吸系统、器械用空气压缩系统、内镜中心二氧化碳系统、病房床头设备带、医用气体监控系统以及配套的设备基础、液氧站改造等内容。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并满足医用气体工程各专项功能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等。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 GC2 级及以上);
②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 GC2 级及以上(许可范围应包含“安装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 GC2 级及以上;
③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④投标人具备所投(1)医用中心供氧系统、(2)医用中心吸引系统、(3)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医用空气压缩机或医用空气压缩系统)、(4)医用气体集中监测与报警系统(医用中央气体监控报警系统或医用气体报警系统)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医疗气体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
3.1.3 财务要求: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或重组的公司,无法提供上述规定年份财务会计报表的,应提供新成立或重组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只计算可提供的相应年份。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7333125682。
4.3 招标文件价格: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5日11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11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2楼7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安徽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3号楼4楼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51-62628695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李阳、祁晨、张智博
电 话:17333125682、0551-66061370、66061374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12.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12.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6074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52524021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