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中子源及运输容器物项进行采购,现中子源及运输容器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子源及运输容器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子源及运输容器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谈判方式确定1家成交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子源及运输容器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供货范围:1. 数量要求:共计9颗,每颗包括1个钚铍中子源及1个运输容器;2. 运输服务:根据采购方时间安排,从厂家包车运输至核电站现场。3. 回收服务:当钚铍中子源到达使用期限或其他原因不再使用后,需提供有偿回收处理。
交货期:第一批次(石岛湾1号、2号机组及巴基斯坦C5项目):数量3套,交付日2027年8月;第二批次(金七门1号、2号机组及徐圩1号、2号机组):数量4套,交付日期2028年3月;第三批次(招远1号、2号机组):数量2套,交付日期2029年1月。
交货地点:石岛湾核电站;巴基斯坦恰西玛核电站;金七门核电站;徐圩核电站;招远核电站。
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2.4质保期:到货验收后12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
(a)供应商须具有ISO或GJB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其它已集成GJ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与本次采购相关)。(注:质量体系证书处于申请办理、过期复审等阶段,须提供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审查通过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b)供应商须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c)供应商须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d)供应商须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1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1份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与本次采购类似的中子源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注: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除合同形式外,也可为协议或任务书等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
(5)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供应商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供应商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6)人员要求: /。
(7)其它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经销商,如代理经销商应答的,供应商应具有中子源的生产制造商的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F%BC%8C%E6%B3%A8%E5%86%8C%E6%93%8D%E4%BD%9C%E5%92%A8%E8%AF%A2%E7%94%B5%E8%AF%9D021-61592300%EF%BC%89%E6%B3%A8%E5%86%8C%E5%B9%B6%E5%AE%8C%E6%88%90%E2%80%9C%E6%88%91%E8%A6%81%E6%8A%A5%E5%90%8D%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8F%82%E4%B8%8E%E6%9C%AC%E9%A1%B9%E7%9B%AE%E3%80%82%E5%BA%94%E7%AD%94%E4%BA%BA%E7%99%BB%E5%BD%95%E5%90%8E%E7%82%B9%E5%87%BB%E2%80%9C%E6%88%91%E8%A6%81%E5%8F%82%E4%B8%8E%E2%80%9D%EF%BC%8C%E9%80%89%E6%8B%A9%E8%A6%81%E5%8F%82%E4%B8%8E%E7%9A%84%E9%A1%B9%E7%9B%AE%EF%BC%8C%E6%8C%89%E7%85%A7%E3%80%8A%E4%B8%AD%E5%9B%BD%E6%A0%B8%E5%B7%A5%E4%B8%9A%E9%9B%86%E5%9B%A2%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7%94%B5%E5%AD%90%E9%87%87%E8%B4%AD%E5%B9%B3%E5%8F%B0%E4%BE%9B%E5%BA%94%E5%95%86%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3%80%8B%E5%AE%8C%E6%88%90%E4%BB%98%E8%B4%B9%E5%90%8E%E5%8D%B3%E5%8F%AF%E4%B8%8B%E8%BD%BD%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A7%81%E5%B9%B3%E5%8F%B0%E9%A6%96%E9%A1%B5%E6%9C%8D%E5%8A%A1%E4%B8%AD%E5%BF%83-%E4%BE%9B%E5%BA%94%E5%95%86%E6%9C%8D%E5%8A%A1%EF%BC%8C%E6%B3%A8%E5%86%8C%E6%93%8D%E4%BD%9C%E5%92%A8%E8%AF%A2%E7%94%B5%E8%AF%9D021-61592300%EF%BC%89%E3%80%82%3C/p%3E%3Cp%3E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从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标书款电子发票),售后不退。
4.3 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我要报名”将无法购买文件。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初始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5.2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 年9月24日9时30分,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大厦A座3002号。
5.3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上传平台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5.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现场递交应答文件的,请将密封完好的应答文件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大厦A座3002号 ,收件人: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邮寄产生的未按时送达、应答文件破损或遗失等风险。
6.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公开或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6.2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同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不能参与现场谈判的,可以采用电话、视频等线上会议的形式进行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028-85904875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大厦A座3002号
联系人:王命雄
电话:13235904905
电子邮件:wangmx@cnsc-sh.com
采购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021-61592133(不接受采购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cnscjjjd@cnsc-sh.com
9.其他说明
9.1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2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对供应商参与项目过程中的联系人信息、MAC地址、硬件特征码会进行记录。同一采购包/标段中,若不同供应商以上任意一条信息记录存在异常一致,则视为围标串标,平台将自动禁用涉事供应商参与平台项目的权限。
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