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望城一中学生机房提质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WCCG-GK-202605250006-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望城区第一中学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郭亮南路388号 供应商(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4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望城一中学生机房提质改造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云桌面控制器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1 | 10000 | | 2 | 学生云终端/教师云终端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183 | 585600 | | 3 | 显示器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183 | 69540 | | 4 | 键鼠 | 鼠标器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套 | 183 | 7118.7 | | 5 | 交换机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9 | 8100 | | 6 | 云桌面教学管理软件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套 | 3 | 11250 | | 7 | 专用耳机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个 | 183 | 7320 | | 8 | 智慧黑板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1 | 14000 | | 9 | 专业扩声音箱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只 | 8 | 6944 | | 10 | 合并式功放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4 | 6748 | | 11 | 会议麦克风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4 | 1064 | | 12 | 稳压电源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3 | 7500 | | 13 | 弱电布线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米 | 2910 | 10941.6 | | 14 | 强电布线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米 | 180 | 4048.2 | | 15 | 强电布线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180 | 1274.4 | | 16 | 4位5孔插线板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个 | 96 | 3024 | | 17 | 原有设备拆除及修复 | 其他服务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项 | 3 | 9000 | | 18 | 辅材及系统集成费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项 | 3 | 25500 | | 合计金额小写: 788972.9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捌万捌仟玖佰柒拾贰元玖角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硬件(含13%专票) | 集成服务及售后(含6%专票) | 1 | 云桌面控制器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1 | 8000 | 2000 | 10000 | 2 | 学生云终端/教师云终端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183 | 468480 | 117120 | 585600 | 3 | 显示器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183 | 55632 | 13908 | 69540 | 4 | 键鼠 | 鼠标器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套 | 183 | 5694.96 | 1423.74 | 7118.7 | 5 | 交换机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9 | 6480 | 1620 | 8100 | 6 | 云桌面教学管理软件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套 | 3 | 9000 | 2250 | 11250 | 7 | 专用耳机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个 | 183 | 5856 | 1464 | 7320 | 8 | 智慧黑板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1 | 11200 | 2800 | 14000 | 9 | 专业扩声音箱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只 | 8 | 5555.2 | 1388.8 | 6944 | 10 | 合并式功放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4 | 5398.4 | 1349.6 | 6748 | 11 | 会议麦克风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4 | 851.2 | 212.8 | 1064 | 12 | 稳压电源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3 | 6000 | 1500 | 7500 | 13 | 弱电布线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米 | 2910 | / | 10941.6 | 10941.6 | 14 | 强电布线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米 | 180 | / | 4048.2 | 4048.2 | 15 | 强电布线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台 | 180 | / | 1274.4 | 1274.4 | 16 | 4位5孔插线板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个 | 96 | 2,419.2 | 604.8 | 3024 | 17 | 原有设备拆除及修复 | 其他服务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项 | 3 | / | 9000 | 9000 | 18 | 辅材及系统集成费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项 | 3 | / | 25500 | 25500 | 合计金额小写:788972.9 元 |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捌万捌仟玖佰柒拾贰元玖角 |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乙方所有设备为全新原厂未拆封、全新正品、无翻新、无库存积压、无二手设备,所有设备提供完整合格证、检测报告、溯源资料。 4.售后服务4.1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内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设备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供应商负责(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且备品备件价格不高于中标价格。 4.5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1)供应商应将所需设备在正常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及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等列明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交。 (2)质保期内,设备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由供应商负责提供; (3)质保期满后,当采购人维护或维修设备所需的零配件,供应商应及时供应,并派专业人士进行维护或维修。 4.6.质量保证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要求三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负责上门服务,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4.7培训 (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5.其他要求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5303.7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7,说明:本项目在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在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3%。,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66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说明: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8888014400003859)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 2026年11月30日 交货地点: 长沙市望城区第一中学指定地点。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采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严格组织履约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乙方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 在合理期限内对不合格货物予以整改、修复或更换。乙方完成整改更换后可重新提交验收;因整改、更换产生的合理成本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导致验收不达标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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