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 报建编号: | 2501HK0013 | 标段号: | QV1 | ||||||||||||||||
| 招标人: | 上海市作家协会 |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巨鹿路675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54032504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上海文学馆项目 |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虹口区江西北路418号 | ||||||||||||||||||
| 工程规模描述 | |||||||||||||||||||
| 工程规模描述 | |||||||||||||||||||
| 工程概况描述: | 上海文学馆整体建筑由扆虹园等3幢优秀历史保护建筑(12号楼、15号楼、16号楼)及1幢新建筑(17号楼)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2452.47平方米,以及60个车位。项目总投资14161.94万元。上海文学馆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基础装修等。本次装修面积约12452.47平方米。 | ||||||||||||||||||
| 工程总投资: | 14161.94万元人民币 | ||||||||||||||||||
| 本期投资额: | 14161.94万元人民币 |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5102.5066万元 | ||||||||||||||||||
| 建设周期: | 220天 | ||||||||||||||||||
| 投标条件 |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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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方或施工方,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4.应由各成员代表共同签署联合协议书,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5.联合体成员中不接受无设计或施工资质条件的成员; 6.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函需由牵头人开具。,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22日 00时00分到2025年10月26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周晨隆 | 联系电话: | 13918175468 |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3、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4、本项目采用澄清低价法,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差额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价的差额。 |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2楼开标室(详见大屏幕)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5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
| 开标方式: |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2楼开标室(详见大屏幕)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 |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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