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标段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吴开管委审备〔2023〕340号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越溪街道木林路1号
2.2建设规模:共计电梯18台,客梯10台,货梯7台,客货梯1台,最大额定载重量5000kg,最大额定速度2m/s,合同估算价约796.35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N32050103040003980011 | 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 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 12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5年5月22日00:00至2025年5月27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5日14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资格预审合格条件:(以下所需内容通过“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
(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具备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与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含经销商,下同),但代理商须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且须取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一家投标申请人仅能投报一个品牌,同一品牌仅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生产厂商优先于代理商;同为代理商的,以授权委托书时间靠前的为准,授权时间相同则该品牌代理商均不予入围);
(4)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无机房客梯A级】、【曳引驱动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旧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旧证)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新证)。
(5)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取得所投品牌生产厂商的授权扫描件原件;
?② 提供生产厂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条款 4 要求)及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原件扫描件;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8)投标品牌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原件扫描件;
(9)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10)未完整提供公告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或资料上传不清晰的申请人,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满3家重新发布公告,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
(四)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五)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单位应提供的资格申请资料均以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未完全提供本公告要求资料的扫描件的及资料上传不清晰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六)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2、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七)取消“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八)本项目执行“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ggzy.suzhou.gov.cn/jyxx/003001/003001024/20241012/da7af142-3589-4e13-a94a-f192ddc33f72.html?fzxname=null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吴中区地 址:苏州高新区汾湖路99号狮山总部经济中心7幢3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潘工联 系 人:龚元
电 话:0512-67082100电 话:1812155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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