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G25110282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文物保护服务(2026年)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文物保护服务(2026年)):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广东思成古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傍江东村段39号307房A31 | 1,80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文物保护服务(2026年)):
服务类(广东思成古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文物保护服务(2026年) |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文物保护监督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番禺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番禺区拟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结合文物保护工作的新需求,委托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或施工资质的服务单位协助开展文物保护监督巡查及其日常信息管理、文物保护专业技术咨询辅助、文物普查、平面图测绘、文物保护宣传、文物“四有”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加强宣传,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提高成效,吸纳高素质人才和公益资金,探索人才招募、管理培训、高效运行的新模式,并通过完善发现、上报、处理的联动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番禺不可移动文物情况,迅速采取必要保护措施,提高番禺区文物保护管理成效,推动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项目任务 (一)供应商按照《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广州市文物保护监督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供应商的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与上述文件的更新调整同步)等文件要求提供采购人所需的相关文物保护服务。 (二)设立项目服务工作站,配备站长1名,文物保护专员多名(含1名历史或建筑类专业人员),组建文物保护监督员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全面负责番禺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巡查监督及其日常信息管理服务,工作站所有工作人员均受采购人监督。相关人员需具有文物博物专业职称、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岗位培训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之一,或具备一定文物保护工作经验。 (三)拟订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协助开展文物保护项目专家咨询评审工作,专家评审费用按照广州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标准执行。 (五)熟悉文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及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对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及项目任务认识清晰。 (六)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番禺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设立的项目服务工作站需具备满足项目服务要求的硬件设施设备(含场地、交通、办公用品用具等)和技术设备。 (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完善工作站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制订工作站常态化运行阶段组织管理制度、文物监查技术要求、文物保护监督员管理制度,以更加灵活、有效的方式进行管理。 (三)拟订阶段工作计划[包括时间节点、具体工作任务(文物保护监督巡查及其日常信息管理、文物保护专业技术咨询辅助、文物普查、平面图测绘、文物保护宣传、文物“四有”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提交成果]及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交采购人审定后,严格执行。 (四)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协助处理双方合作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情况汇报、费用预算结算等工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该项目专职工作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不能更换。 (五)全面负责番禺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巡查工作,完成管理办法所要求的指标任务,按照采购人需求增加额外的巡查次数。 (六)协助配合推进番禺区文物保护工程、文物信息摸查上报等各项工作;文物保护专员对番禺区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状评估和实时监控,提供文物保护工程开展建议、文物保护专业技术咨询辅助、文物普查、平面图测绘等服务。 (七)文物保护专员与文物保护监督员协同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巡查工作,核查、校对巡查情况,汇总当月文物巡查情况简报、工作站工作简报电子版及纸质版于当月25号之前上交采购人。 (八)细化量化文物巡查工作,文物保护专员按采购人要求巡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片区按计划巡查登记保护文物单位;配合文物部门、文化执法部门开展不定期安全检查工作。 (九)在文物日常巡查中获取记录文字、影像等信息,实时报告巡查信息,及时报告各类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和文物违法行为,协助区文物行政部门开展文物安全宣传教育;对存在安全隐患文物实施重点巡查,重点汇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注意加强对文物管理使用人情况、修缮意向、周边房屋建设动态等信息的采集工作。 (十)供应商配备的文物保护监督员和文物保护专员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年满18周岁,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熟悉当地历史、风土人情、文物古迹; 3.具备一定文物保护知识,了解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4.责任感强,热心文物保护事业,自愿参加文物巡查、保护监督工作; 5.能够独立承担巡查表填写和检查,工作简报撰写,与文物产权人或使用人交流等工作。 (十一)供应商组织文物保护监督员履行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宣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明确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了解掌握所负责的不可移动文物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基本情况; 3.按规范要求开展文物巡查,定期报送文物巡查信息,发现重大文物安全隐患、违法建设施工等情况或文物盗窃、盗掘、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上报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并积极协助文物、公安、工商、海关等相关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4.通过文物巡查或其他途径获取的文物和相关资料,应当及时上交给市、区文物行政部门,个人不得自行收藏或买卖,并积极动员其他群众上交; 5.严格遵守国家 | (一)项目期内,供应商应建立经费支出和使用台账,并随时接受采购人审核,所有经费使用情况均受采购人监督。 (二)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服务通知后 20 分钟内响应并提供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1期:验收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按国家有关的规定、合同、采购文件及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对验收过程做出详尽的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敏(采购人代表)、钱子若、刘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文物保护服务(2026年) | 2.156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文物保护服务(2026年)):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广东思成古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0.67 | 30.00 | 4.54 | 9.97 | 85.18 | 1 | 1 |
| 广州朱阁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33 | 20.00 | 4.68 | 9.91 | 64.92 | 2 | 2 |
| 广东鳌宝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4.33 | 24.00 | 4.54 | 9.99 | 62.86 | 3 | 3 |
| 罗定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5.67 | 21.00 | 4.54 | 10.00 | 61.21 | 4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番禺区沙头街银平路121号番禺博物馆
联系方式:020-34801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智港北街7号901
联系方式:020-3472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淑燕
电 话:020-34728868
广州穗智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7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