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43484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校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副食及果蔬类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山峰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皇姑区蒲河街7-2号(1-1-1)
中标(成交)金额:85(%)
评审总得分:92.24(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粮油及调味品类
供应商名称:沈阳望家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36-3号923室
中标(成交)金额:89(%)
评审总得分:87.98(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杂品类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9时36分50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一次招标失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副食及果蔬类
服务类
名称:副食及果蔬类(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按招标方要求指定的范围
服务要求:服务需求及招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方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3年。合同明确采用“1+1+1”模式,即首次签订1年合同,经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年度综合评估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年,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评估在合同到期前30日完成,不合格者终止合作
服务标准:按招标方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粮油及调味品类
服务类
名称:粮油及调味品类(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校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服务对象:沈阳师范大学红烛园教工食堂(含清真餐厅)、沈阳师范大学外事餐厅。 3.服务内容:为学校食堂提供所需食材及食堂运营相关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
服务要求:3.配送与服务要求:3.1时效性:保证严格按照食堂每日每周下达的订单要求进行配送。延迟≥1小时,扣当次货款1%;延迟单月累计3次延迟缺货,或单次缺货影响食堂运营:甲方可终止合同并索赔10%违约金。3.2 验收标准:明确各类食材的验收标准(感官要求、重量数量允差、包装要求、温度要求、质检报告查验等)。无质检报告、包装破损污染、温度超标、临期品(保质期≤13)、重量误差>±3%等情况,收货人员有权按标准拒收不合格产品。3.3 退换货:明确不合格品、临期品、错送品的退换货流程、响应时限及责任划分。3.4 应急保障:我公司保证具备应对恶劣天气、交通管制、突发需求等情况的应急预案和供应保障能力(如备用车辆、备用货源渠道)。3.5 沟通机制:指定固定对接人,建立高效沟通渠道(电话、微信、线上平台等),及时响应食堂需求。3.6 信息化(可选但推荐):我公司具备订单管理、配送追踪、电子对账等信息化能力,并能与学校系统对接或提供便捷的数据查询。
服务时间:3年。合同明确采用“1+1+1”模式,即首次签订1年合同,经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年度综合评估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年,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评估在合同到期前30日完成,不合格者终止合作。
服务标准:1.食品安全:1.1批次质检报告:我公司保证为每批次供应的食品(尤其是生鲜、肉禽蛋奶、粮油等高风险品类)提供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报告保证清晰标注生产加工日期、批次号、检测项目及结果、检测机构(须具备CMA)、我公司公章等;生鲜类保证每日提供报告,粮油调味品按批次提供;验收时扫码验证报告真伪,缺失或无效报告可直接拒收。1.2源头可追溯:我公司保证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能提供食材的产地证明、供应商资质(如为代理商)、养殖种植基地信息、屠宰加工企业许可证等。1.3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所投包组食材类别),具体如下: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鱼副产品等保证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速冻食品等半成品保证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禽蛋、蔬菜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调味品保证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乳制品类保证具有GB19301-2010、GB19302-2010、GB25190-2010、GB25191-2010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禽蛋、蔬菜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报告保证随货同行或于收货前送达指定验收人员。1.4质量管理体系:我公司具备ISO22000、HACCP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5冷链保障:对需要冷藏冷冻的食材,我公司保证配备符合要求的冷链运输车辆(温度可监控记录)和仓储设施,确保全程冷链不断链。保证提供运输过程温度记录。2.特殊供货要求:2.1饮食禁忌与偏好适配:尊重少数民族及外籍人员饮食禁忌与文化习俗,为少数民族提供符合其习俗的专用食材(如清真食品保证有合法认证且全流程合规),避免禁忌食材交叉污染;为外籍人员提供适配食材,具备供应不同国家特色食材的能力。2.2快速响应:有采购、供应小众或高端食材的渠道,确保特殊食材溯源信息完整、安全合规。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敏、闫光、佟晓波、谭幕华(包组编号:001,002)
(包组编号:003)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副食及果蔬类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2,75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粮油及调味品类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25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杂品类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师范大学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联系方式:024-86592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4号3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024-31513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娜、刘佳琦、马丽君
电 话:024-31513417
十、附件
采购文件:9.9 沈阳师范大学校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定稿).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副食及果蔬类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山峰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山峰.pn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粮油及调味品类
供应商名称:沈阳望家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望家欢.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