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四电工程HWRD标段第三批次物资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THGC-202520-ZB01)
1. 招标条件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四电工程HWRD标段第三批次物资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合武高铁湖北段HWRD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线路起自大别山隧道鄂皖省界DK169+400,向西穿大别山脉,沿既有合武铁路南侧行至既有麻城北、红安站并站,后进入武汉市于黄陂区东南设长江新区站,出站后沿绕城高速西行至天河机场,于机场东南侧新设武汉天河站,出站后西两跨绕城高速公路于东西湖区新沟北线路所与武汉至宜昌高铁相衔接。
本段新建正线长163.350km,新建桥梁37座125.294km,隧道5座21.815km,桥隧占比90.06%。正线路基工程长16.248km,占线路比例为9.95%。因大别山隧道DK169+400~DK171+500段工程已委托长江沿岸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有限公司代建,因此本次投标线路长度为161.25km。
枢纽、地区相关及配套工程:新沟东南联络线7.978km单线;预留天河三四线工程1.132km单线;横店东联络线单线10.699km;红安地区改建既有武麻线工程1.243km。
2.2技术标准
2.2.1正线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设计速度:350km/小时;
3)正线数目:双线;
4)线间距:5.0m;
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m,困难地段5500m;
6)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
7)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8)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级列控系统;
9)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10)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2.2联络线技术标准
1)横店东联络线:
(1)最小曲线半径1400m:
(2)设计速度160km/小时:
(3)最大坡度20‰,困难条件30‰:
2)新沟东南联络线:
(1)最小曲线半径1400m:
(2)设计速度160km/小时:
(3)最大坡度20‰:
3)天河动走线:
(1)最小曲线半径600m:
(2)设计速度80km/小时:
(3)最大坡度25‰。
2.3范围:
2.3.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个包件:列控网络安全设备、信号蓄电池在线均衡系统。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四电工程HWRD标段第三批次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铁路产品认证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3.1.3生产供应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如投标产品属于《国铁集团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物资设备需提供CMA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参照铁路专用产品认证检验相关要求进行质量检测的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国铁集团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物资设备需提供CMA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3.1.6供货业绩要求:见本章《招标公告》7.3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四电工程HWRD标段第三批次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1.8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1.9其他要求: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近一年(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注册资金的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国铁集团、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3.2本次招标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见本章《招标公告》7.3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四电工程HWRD标段第三批次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购网(www.crscec.com)注册,在线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7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D座1106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开标时间:2025年6月27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中国通号大厦D座1106开标室。
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网站上发布。
7.2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1105 0165 3600 0000 1491
7.3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四电工程HWRD标段第三批次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7.3.1物资名称:列控网络安全设备;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HWGT-XH-LKWLAQ;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其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产品具有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设计时速不小于350km/h高速铁路正线应用业绩,须提供通过国铁集团组织评审的列控网络安全技术方案的测评报告,以上均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7.3.2物资名称:信号蓄电池在线均衡系统;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HWGT-XH-XHXDCJC;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其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产品具有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设计时速不小于350km/h高速铁路正线应用业绩;以上均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8. 行政监督单位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招标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合武高铁湖北段HWRD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45号中铁科技大厦6楼
联系人:陈晓东
电话:15922128590
异议联系人: 陈晓东、范宁
联系方式: 15922128590、18010260363
电子信箱:fanning1@crsc.cn
招标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D座
联系人:范宁、张烁
电话:18010260363、18010269536
电子邮件:fanning1@crs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