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项目名称:测高仪(三次)
二、其他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测高仪(三次)项目进行询比,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发布公告,接收响应文件,现就本次的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测高仪(三次)
采购人: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方式:询比
二)采购范围:测高仪。
三)询比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
2025年7月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cn/)和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网发布。
1、开启时间:2025年8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3、评委组成人员:张建设(询比小组组长)、涂志福、陈学良(实施部门业务人员)。
4、采购人监督:张晓彤。
5、评审办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6、评审情况
(1)资格性审查:经询比小组审查,参加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有4家,通过4家。
(2)符合性审查:经询比小组审查,参加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4家,通过3家;郑州瑞春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响应函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3)评委质疑及相关结论:无。
(4)无效响应情况:郑州瑞春商贸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为无效响应。
五)评审结论
名次 | 单位名称(全称) | 总价报价 (含税)(元) |
第一名 | 郑州时之峰科技有限公司 | 93600.00 |
第二名 | 北京丹青瑞华科技有限公司 | 95000.00 |
第三名 | 洛阳市同业商贸有限公司 | 105800.00 |
六)中选结果
根据评审原则,经采购人确认,
第一中选候选人 郑州时之峰科技有限公司为拟中选单位,
联系人: 张汉洲 ;
中选总价: 93600.00 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 北京丹青瑞华科技有限公司为备选中选单位,总价报价 95000.00元。
价格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许昌市永昌路6号
项目经办人:陈先生
电 话:0374-3266988
电子邮箱:173085266@qq.com
监督部门: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3266017
八)公示期: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0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询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询问函将不予受理。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