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6年虞城县刘集乡杨沈楼村食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6年虞城县刘集乡杨沈楼村食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二、交易项目编号:商政采〔2026〕557号
三、采购项目编号:虞财采磋-2026-24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5日
五、更正内容:
原磋商结果公告:
第一标段(包):
| 工程类 |
| 名称: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6年虞城县刘集乡杨沈楼村食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包);磋商范围:第一标段(包)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工期:4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全免费质保;项目经理:叶大彪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2412024202502024 |
现变更磋商结果公告:
第一标段(包):
| 工程类 |
| 名称: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6年虞城县刘集乡杨沈楼村食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包);磋商范围:第一标段(包)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工期:4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全免费质保;项目经理:许振峰;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241182048678 |
变更原因:
因原公告项目经理信息与实际不符,为保障信息准确,现发布更正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结果变更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刘集乡刘集村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236855678
2、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河南梦樽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北海东路弘盛壹号城邦2号楼3单元11楼东户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13223701808
监督单位:虞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虞城县城关镇滨河路
联系电话:0370-3122832
河南梦樽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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