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日杂用品配送定点服务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XZBGK2025043-1
项目名称:日杂用品配送定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45.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5.5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 品? 标的名称 服务期 招标内容及要求 最?限价 是否允许 所属? 投标包 号 限 进口产品 业
(元) 保证?
(元)
1 1-1 日杂用品配 1年 轮椅踏板可拆卸,碳 455000 否 其他未 4550送定点服务 钢支架等详见招标文 列明行
采购项目(二 件第五章。 业
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合同为周期性供货,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供货通知后,常规产品需要在3日内、特殊定制产品需要在7日内将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如有紧急采购需求,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2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他未列明行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6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或电子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售价:¥2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