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伊通河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伊通河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内部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伊通河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长春市。
2.3 招标范围:对吉林省伊通河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咨询服务。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止。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至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2月2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6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供应商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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