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DGXCS-2025-2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营市垦利区中医院食堂食品加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东营市垦利区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营市垦利区中医院食堂食品加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营市垦利区中医院食堂食品加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合法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3.供应商须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27日08时00分到2025年07月0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方式:供应商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
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一份在期限内进行现场报名。注磋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