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保障房设施功能完善(加装电梯)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武市保障房设施功能完善(加装电梯)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保障房设施功能完善(加装电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灵发改发〔2025〕191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SSGDZTB2025318
本项目建设地点: 灵武市龙凤佳苑小区、东塔家园小区、梨花苑 B 区、灵州花园小区、盛世嘉园小区。
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涉及5个小区、43栋楼、213个单元,惠及居民 2852户,共加装无障碍电梯213部。进行配套设施改造:同步实施供电设施增容及线路改造,对加装电梯涉及的排水、供热、燃气、通信等地下管道进行针对性迁改,优化基础设施布局,保障电梯建设顺利推进与后续运行安全。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本项目通过验收并取得备案证明文件。
招标范围: 灵武市保障房设施功能完善(加装电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 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 下同),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 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 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402130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灵武市灵州大道95号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
联系人: 李强 联系人: 贺本玉、刘东洋、张少华、 周孟源
电 话: 0951-4038810 电 话: 0951-6717776
传 真: / 传 真: /
邮 箱: / 邮 箱: /
2025 年 11 月 21 日
[A6400000141100505001001]灵武市保障房设施功能完善(加装电梯)建设项目设计.NXZ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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