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休宁县溪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休宁县溪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2026AFWGZ5124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30日
开标日期:2026年10月26日
2024年休宁县溪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共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南路333号颍州碧桂园9#住宅楼103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壹拾壹万玖仟伍佰贰拾叁元肆分(4119523.04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12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黄山南路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59-751212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菱湖北路73号
项目负责人:汪歆筠
联系电话:0559-7530572/13305591788
公示期: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3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菱湖北路73号,联系人:汪歆筠,联系电话:0559-7530572/1330559178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卓先生,联系电话:0559-751931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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