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722509119 | 项目名称 | 福海街道怀德翠海工业园一区第7栋厂房 |
| 起始日期 | 2025年11月14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1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翠海工业园一区第7栋厂房 |
| 面积/数量 | 928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起租日期:2025-12-15,合同结束日期:2031-09-30(5年9个月16天)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
| 免租期 | 2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23,593.6元/月(从2025年12月15日至2028年9月30日止,物业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33.8元/平方米/月,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1.07元/平方米/月租金及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323593.6元/月;月租金、租赁管理费含税。) | ||||||||||||||||||||||||||||||||||||||||||||||||||||||||
| 租金的递增 | 从2028年10月1日至2031年9月30日止,租金单价为人民币37.18元/平方米,租赁管理费为1.07元/平方米。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物业作电子加工用途) | ||||||||||||||||||||||||||||||||||||||||||||||||||||||||||
| 履约条件 | (一)该物业整体按现状出租,只允许自主实体企业经营,须为电子加工。 (二)租赁物业的消防及装修等报建手续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三)最终承租方不得经营高危污染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禁止经营的项目。 (四)最终承租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关联公司或实际控股人作承租物业担保方。 (五)最终承租方同意支付由出租方统一购买租赁期限内物业灭失险费用(承租物业面积×造价×保率=保费/年,即9280×3000×0.0005=13920元/年)。 (六)电费按供电所标准收取,水费按6.57元/方;由于水务局至出租方物业水管管道需长期维护保养及水流失产生损耗,按1.61元/方向承租方收取维护保养及水流失损耗费(水电费价格不含税,最终根据供电所、自来水公司调整比例进行调整)。 (七)承租方不得为职业二房东,即不提供配套和增值服务、单纯以转租为目的且以转租中间差价作为收益。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九)租金收取方式:承租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交付当月租金。 (十)物业不得由承租方分租、转租。如发现承租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存在分租或转租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进行整改,并要求承租方按分租或转租期间每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租金的1.5倍作为对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在出租方规定期限内承租方仍不改正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工作日内搬离,退回所租赁物业,同时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意向承租方有以下情形的,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资料;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报价;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撤回其承租申请,放弃承租资格; (4)成交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其它违反本次公开招租规定的内容,情节严重的。 |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概况 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怀德翠海工业园一区第7栋厂房(共5层),总租赁面积为9280平方米。 物业整体现状出租,承租方租赁该物业作电子加工用途,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 (一)厂房提供400KVA的用电; (二)厂房提供1台2吨货梯; (三)承租人租赁物业后,需自行完善二次消防喷淋,每层配备消防栓; (四)厂房第2-5层承载能力为500公斤/平方米; (五)厂房第1层层高6米,第2-5层层高4.2米; (六)目前物业状态:空置; (七)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怀德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八)抵押、质押基本情况:不存在。 二、投标及开标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二)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ggzy/center/ (三)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四)“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9%E3%80%82%3Cp%3E (五)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9%E3%80%82%3C/td%3E%3C/tr%3E%3C/table%3E%3C/div%3E%3Cdiv%3E%3Cp style="color: #333;">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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