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市和平区房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直管民用公房小修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JJJC-GKZB-2025-02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和平区房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直管民用公房小修工程己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12.6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和平区房 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市和平区房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直管民用公房小修工 程,预算为1012.67万元。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零星补漏、外墙剔碱、内外墙补抹、排水系统 养护及应急抢修等,具体参照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市内六区直管公产住宅房屋修 缮范围》的通知(津房管中心修(2021)46号)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 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和平区房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直管民用公房小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和平区房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直管民用公房小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 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许可证;
4.投标人需具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项目经理不得有在施项目:
5.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 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递交,同时,如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 须提交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开标前 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1)文件于2025年12月02日到2025年12月0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发售(2)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包括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截图、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电子邮箱;(4)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本(开具电 子发票、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投标人先将所报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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