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竹笋产业路硬化工程补遗书第 01号
1、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最后一句话“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根据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写。”现更正为“安全生产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根据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写。”
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单价及合价给定的金额为13670.76、第三者责任险的单价及合价给定的金额为4556.92,现更正为:
(1)建筑工程险:承包人必须投保,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数保险费率不低于 0.4%。
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不低于 100 章-700 章之和不含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3.5%: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费率不低于 100 章-700 章之和不含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 0.5%
-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必须由承包人投保并支付保险费,其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关单价及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
3、重新上传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