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栾川县叫河镇犁水桥沿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流程,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叫河镇犁水桥沿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代码:2510-410324-04-01-565541
3、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6)0002号
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082400.00元
6、建设地点:叫河镇犁水桥沿岸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栾川县叫河镇犁水桥沿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该项目位于叫河镇犁水桥沿岸,建设内容:沿岸管道污水管道拆除,重新敷设管道,栈道建设,溢流坝建设,挡墙建设,亮化,色带栽植,房屋外立面改造刷喷真石漆等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工期:6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6日
2、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6年01月28日
评标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评标专家:杨本军、张小芳、曹学斌、苏占国、王浩江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信息:
1、公示时间:2026年01月29日至2026年02月02日。
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情况:
1、定标日期及地点:2026年02月05日,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室
2、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
3、中标候选人的核查:经定标委员会核查,同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3家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
4、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5、比较优势:本项目采用“两次随机”选取方式,即首先随机抽取数字作为中标候选人的编号,现场记录后,再通过随机抽取编号的形式确定中标人。
六、中标情况:
经定标委员会随机法确定项目中标人信息如下:
中标人名称:河南泽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西大街金厦花园1号楼一楼108室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中标价:5066141.49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姓名:潘丹丹
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豫24121228487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建安B(2023) 3169944
七、中标公告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公示期: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09日
八、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52462.99元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十、其他补充事项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叫河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6637320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007室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9103792796
监管部门: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基本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16977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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