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手术诊疗设备、麻醉设备及医用转运等设备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1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 1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微波消融系统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套 | 55000 | 55000 |
| 2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举宫器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套 | 7000 | 7000 |
| 3 | 其他医疗设备 | 医用升温毯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2 | 套 | 9000 | 18000 |
| 4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麻醉机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台 | 300000 | 300000 |
| 5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无影灯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2 | 盏 | 50000 | 100000 |
| 6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无影灯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台 | 19000 | 19000 |
| 7 | 医用内窥镜 | 内窥镜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支 | 99000 | 99000 |
| 8 | 手术器械 | 宫腔镜组织切除系统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套 | 95000 | 95000 |
| 9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无影灯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台 | 5000 | 5000 |
| 10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手术床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2 | 张 | 96000 | 192000 |
| 11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无影灯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3 | 套 | 40000 | 120000 |
| 12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高频电刀仪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台 | 50000 | 50000 |
| 13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高频手术系统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套 | 300000 | 300000 |
| 14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宫腔镜镜子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2 | 支 | 30000 | 60000 |
| 15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电子宫腔镜内窥镜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2 | 支 | 40000 | 80000 |
详见附件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环保产品√
(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是否实施本国产品标准√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必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代理商投标)。 (2)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投标产品为自行生产)。 (3)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必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必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代理商投标)。 (2)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投标产品为自行生产)。 (3)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必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无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 联系人:余可 |
| 电 话:0731-84196876 |
| 地 址:雨花区城南东路416号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刘降寒、于伟君、王威格、万力、罗晓宇 |
| 电 话:15111155986、0731-85115117 |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9号顺天国际金融中心北塔H4楼1434-1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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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手术诊疗设备、麻醉设备及医用转运等设备一批(第三次).pdf
2026 年10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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