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
崇文佳苑室外管网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23G-06-2026-WZJC-04
1.招标条件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所属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室外管网及景观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室外管网及景观工程施工项目已由西咸泾河审准【2023】48号、西咸泾河审准【2023】11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合同段位于泾河新城崇文新街以北,崇文塔西路以南,崇文塔北路以东,崇文四路以西。主要施工为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给水管网、雨污管网、井室、电气预埋等内容,项目室外面积约7.9万平方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根据物资品类设定)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标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室外管网及景观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 SNHG-01 | 混凝土 | C15 | m3 | 150 | 500元 | 2万元整 |
2 | 混凝土 | C20 | m3 | 6300 | ||||
3 | 混凝土 | C25 | m3 | 400 | ||||
4 | 混凝土 | C25P6 | m3 | 20 | ||||
5 | 混凝土 | C30 | m3 | 600 | ||||
6 | 混凝土 | C30S6 | m3 | 700 |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物资名称:商品混凝土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西安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登记AAA以上等级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30万方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设备、工程运输设备能满足及时供货的要求,且设备先进、完好;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01月至今招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2023年0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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