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实施广州南沙生物谷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000-CIP20250089),现就本项目服务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名称:广州南沙生物谷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项目简介:通过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对南沙区生物谷园区内进行集中供热,项目选址南沙区生物谷内(外环西路五涌段西侧,隆兴西路东侧),总面积约5.5万平方米,热电联产建设规模暂未确定。总投资暂定约为11亿元(含地价)。
3、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结清。
二、资格条件:
1.报价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价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火电专业工程咨询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响应人近五年(2020年1月至今)应独立承担过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者设计,业绩不少于1个(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签字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报价响应人没有被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或处罚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况。
6.报价响应人与其他报价响应人加密打包响应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若出现一致,则相关报价均无效(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广州南沙生物谷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报价(含税报价,税率为6%):包括完成本合同标的事项的全部费用,以及保险、税费和其它费用等一切支出。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税率有调整的,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本项目设有拦标价,开启报价文件前不公开。
五、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启报价文件,然后开启拦标价,并组织评委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价格校核:若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若总报价与单价乘以数量的结果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修正。
3、满足本采购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用户需求书、合同条款的要求,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经算术校核的含增值税总报价)最低且不超过拦标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评审价格次低且不超过拦标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4、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评审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5、如评审价格最低的高于拦标价,则按所有响应人的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最先接受拦标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6、若所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报价人均高于拦标价且不接受拦标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7、若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报价人不足3人,则本次询价失败。
8、成交结果由发包人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9、成交人应及时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0、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11、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询价。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要求处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7日17:0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3、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的报价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八、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4)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04
邮编:510623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7852142
九、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附件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2楼
监督电话:020-37850849
十、发包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304室
邮编:510623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7852142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4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