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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二)(SPB24C0023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重庆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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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号:SPB24C00234 采购执行编号:ZC2025003(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二)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36号2幢16-1至16-8

中标(成交)金额: 9,418,784.6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二) 见主要标的信息 见主要标的信息 见主要标的信息 见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颜炳君,刘辉,周彬,范静,谭力友,夏鸿梅,江显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计:-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报价总得分技术总得分商务总得分合计排序
重庆市沙坪坝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43.84 22.29 24.29 90.42 1
重庆佳讯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54 15.57 23.14 87.25 2
重庆凤腾公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50 16.43 19 85.43 3

注:商务总得分中包含有政策分数(如有)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二)

服务范围:沙坪坝区交巡警支队管辖的城市道路、街道、快速路等道路附属的交通安全设施

服务要求和标准:

(一)维护项目要求

1.维护巡查要求

1.1根据采购人要求健全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机制,制定故障设施应急维护措施,确保故障设施及时修复。道路交通设施巡查工作中应重点排查设施使用年限、杆件结构是否存在锈蚀、是否安装牢固等安全问题和版面或杆件破损、歪斜、遮挡、缺失、脏旧等影响视认性问题。

1.2投标人必须建立采购人辖区范围内道路交通设施基础台账和巡查台账,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对采购人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基础信息普查与核对,要分道路、分类别建立交通设施电子台账,详细登记交通设施点位、数量、板面规格、杆件规格、现场照片等信息,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运维系统。同时,结合后期巡查,每1个月更新1次。根据采购人需求,分类统计相关数据。

1.3投标人全天24小时(含工作日、周末、节假日)待令处置交通设施问题,接到维护任务后10分钟内必须作出回应,7:00-23:00期间30分钟内到达现场,23:00—次日7:00期间1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1.4道路交通设施巡查分为日常巡查、专项排查。交通设施日常巡查应对辖区商圈、学校、景区、医院等重点区域及道路每日全覆盖1次;其他主、次干道、重要道路每周全覆盖1次;辖区其他道路每月全覆盖1次;专项排查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结合警保卫、应急处突、抢险救援、校园安全等专项行动开展;巡查维护应逐点、逐路采用打卡的方式开展,设施巡检、报修、维护应做好详细台账记录并保存影音资料。

1.5负责应急设施的储备与管理,投标人在自备仓库或厂房中储备一定数量的各类常用应急设施作为备品备件,并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将应急设施安装摆放到指定位置。每月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所储备交通设施满足应急需求。同时,应根据交通设施消耗情况及时补充更新。

1.6根据采购人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对交通设施安装、调整(调试)、迁移、拆除、清洁、修复等措施同步调整交通安全设施。

2.处置能力要求

2.1投标人需全天24小时(含工作日、节假日)待令处置设施故障:接到维修指令后,10分钟内必须作出回应,7:00-23:00期间30分钟内到达现场,23:00—次日7:00期间1小时到达现场。常规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校正等维护工作,自接报修指令起2小时内采取措施并修复;涉及开挖路面、迁移杆件等复杂故障的,需报采购人审定后按要求修复,但需及时采取临时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2.2交通设施巡查时间每日不得低于8小时,巡查车上需配备修复、拆除等相应工具和安全防护设备。遇警保卫、应急处突等特殊情况,车辆和人员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延长工作时间,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自有或租赁足够的厂房或备品备件库,存放应急储备物资和日常设备维护工具、器材、备件、耗材等,保障维护工作稳定运行,顺利开展。厂房或备品备件库不得低于350平方米。

2.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记录、存档、报送相关维护工作情况,分类收集、整理、维护的外场设施设备基础信息。

3.涉及需公安、交通、市政、园区等部门办理施工审批手续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4.投标人应配备维护工作所需的人员、工具、设备、材料、场地,除招标文件(合同)明确约定外,采购人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5.投标人须加强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储备、运输、施工等环节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运维期间维护工作各个环节施工的安全。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等意外或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任何费用。

6.投标人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服从管理部门的规范要求。

7.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按月支付的合同约定,在当月前2周内将上月验收结算资料,提交给采购人进行审查,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按照采购人内控制度流程办理结算工作。

8.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方的派工制度实施备品备件采购项目,未经派工流程不得擅自实施,否则不予结算。同时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开展合同执行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合同执行过程,对于超出合同金额和备品备件清单的采购派工应提前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据实结算部分在实施过程中超出合同约定金额和清单项目的,超出部分不予结算,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中标人自行承担。

9.中标人需确保维护和采购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谎报工作量,每次维护任务结束后中标人与采购人进行收方量确认,并整理竣工验收资料报采购人审核。同时提供设计方案、维护工程相关的声像图文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前后现场交通设施状况等),发现虚报瞒报的由投标人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10.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项目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建设、维护的实施。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以及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对因质量问题需要修复或更换的,由投标人负责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免费修复或者更换。(产品质保期根据采购不同产品具体要求为准,产品出厂保质期不足1年的投标人须承诺对其质保不少于1年。)

11.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与巡查维护相关的工作,如:大型活动、特殊勤务配合、巡检非交通类标志标线、涉路施工路段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等相关事项。

12.落实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承担维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作业结束后,保持现场清爽、干净,恢复原貌。不得遗留施工建筑垃圾、作业工具等物品。

13.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在大型保障工作完成后,制作能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图册、视频等资料存档备查。

14.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更换、拆除的废旧设施归投标人所有,并由投标人自行处理。所得收益应在投标人投标竞价时进行综合考虑。

15.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需求结合自身实际,制作成本费用测算明细、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内外场驻场、安全施工和人员管理等符合沙区实际,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细化方案。

16.投标人在工作日和节假日能够正常生产,确保及时响应并满足招标人采购维护服务质量。

(三)遵守国家和公安行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

1.必须签署保密协议,严守公安工作秘密,不得发生失、泄密事件。

2.所有工作人员要求政治可靠、工作责任心强、无失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所有资料、技术文档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四)根据维护要求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关工作和岗位制度

1.制定符合采购人辖区实际的维护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范、岗位责任制度等,规范管理。

2.建立响应制度,快速跟进,高效服务。接到相关指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开展维护工作。

3.建立规划与总结工作制度,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每月、每半年以及每年向采购人提交维护工作月报、半年报和年报。报告内容中需含巡查记录、相关处置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台账更新情况、设施库存情况、工作开展等情况。

4.建立各类资料管理制度,对各种运行记录、维护记录、工作台账、技术资料、图纸进行登记,每月定期送采购人归档。

5.因违反工作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或因工作失误或工作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以下后果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5.1因违反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完成维护工作内容、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的。

5.2设施巡检不仔细或误操作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影响采购人工作开展。

5.3发现故障故意隐瞒不及时修复,影响采购人工作开展,扩大故障后果。

5.4维护方未经采购人批准,擅自进行与维护内容无关的活动。

5.5在对交通设施外场设施设备的结构、锈蚀等项目进行检查时,特别是在经历各类恶劣天气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造成设施设备损坏或损毁时,未及时开展巡查并妥善处置安全隐患的,承担由交通设施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服务时间:

本次采购服务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因采购人需求发生变化的,采购人有权不签订第二年的合同。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颜老师

采购人电话:13527557912

采购人地址:沙坪坝区都市花园东路七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向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8115101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6号附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65360415

十一、附件

其他事项.docx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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