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西咸新区第四水厂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E611200350920frkxkvd001 | |||
招标人名称 | 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名称 | 梁峥 | 联系电话 | 15339074799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10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06 | |
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万元) | 获奖情况 |
第1名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陕西建设有限公司 | 王婷京1352013201616254 | 20843.197037 | |
第2名 | 赣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付乃军赣1362017201816523 | 21155.822204 | |
第3名 | 中建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程帆豫1412018201900804 | 21139.958652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15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7月17日 |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该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339074799。 | ||||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