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2025-CY/04-0633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将府公园南园铁路南小楼御贝将府丛林幼儿园用房2896.7平方米房屋出租 |
细分类别: | 公共服务用房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将府公园南园铁路南小楼御贝将府丛林幼儿园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2896.7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
附属设施: | 无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年): | 十年 | |
拟出让用途: | 商业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5-06-25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5-07-08 | 挂牌总金额(元): | 18443178.77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纳金额(元): | 50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公告价格(元): | 18443178.77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单价首年不低于1.83元/平方米/天,每三年递增3%;租金年付,上付款。 2.押金为50万元,提前支付。 3.免租期10个月,全部于租赁期内首年执行。 4.租赁期间,受让方实际使用产生的水、电、供暖、燃气、通讯、卫生、消防等费用,由受让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本租金不包含上述费用。 5.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成交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出让方房屋实际交付为准,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6.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受让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7.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让方在不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饰。 8.租赁期间,在租赁期内,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要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且不享受拆迁补偿。 9.在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10.受让方需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租赁物; 11.受让方应对租赁物四至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12.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受让方须作出如下承诺: (1)受让方实际经营地址、工商关系、税务关系以及统计关系落在将台乡; (2)受让方须提供三年内上市计划,以上市计划书为准; (3)租赁期内,受让方须保证,第1年,年度区域综合贡献50万元以上; 第2-4年,年度区域综合贡献平均数额300万元以上; 第5-7年,年度区域综合贡献平均数额500万元以上; 第8-10年,年度区域综合贡献平均数额1000万元以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受让方需提供三年内上市计划; 3.受让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4.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5.受让方的受让资格需由出让方出具书面确认。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标的项目业态为商业,项目用途为办公。 2.该项目四至为东至:东至纺织仓库围墙,西至公园道路,南至桧柏篱,北至铁路。 3.该项目所占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绿地,在将台乡减量地块范围。 4.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5.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6.租赁期间,该标的存在因土地规划用途和棚改导致的不确定性风险。受让方需充分评估项目风险,客观研判,审慎决策,租赁期内合理控制资金投入,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不得因土地规划用途不符和棚改为事由产生纠纷向出让方提出该项目的投资补偿。 7.受让方未来纳税纳统地点在朝阳区。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联系人: | 张一帆 | 联系电话: | 185111770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