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N2025003号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F+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实现兆丰集团高质量发展,2024年4月,经许昌市政府批复,同意建设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目前,园区规划设计3个子项目,包括: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项目(项目代码:2410-411003-04-01-243336)、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项目代码:2410-411003-04-01-105030)、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项目代码:2411-411003-04-01-686256),已完成备案。招标人为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招募合作方,由合作方带资、融资。招标人现就该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F+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F+EPC)。
2.2 项目编号:XCGC-N2025003号
2.3 建设地点: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河南兆丰农垦集团三基地,G311国道与G240国道保台线交叉口西南角(原许昌晨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半部)。
2.4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1)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初设建设内容包括:加工车间131400㎡,分拨中心16200㎡,冷链及常温仓储用房52704㎡,研发中心7350㎡,金融中心7350㎡,一站式综合服务楼8280㎡,道路及厂区管网工程,数字园区信息化设施。(2)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初设建设内容包括:循环利用加工车间约32400㎡;制气房10800㎡;园区饮用水净化设备用房7200㎡;污水设备用房4500㎡;办公用房13500㎡;园区道路及厂区管网工程等。(3)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初设建设内容包括:10栋散装平房仓B型,建筑面积25920㎡;综合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2450㎡;烘干厂房1栋,建筑面积3015㎡。具体以后期实施内容为准。
2.5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58003万元(其中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投资约104235万元,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投资约38408万元,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投资约1536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实际建设投资为准。
2.6 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F+EPC”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有投资、融资、建设能力的合作方。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本项目为投资、融资、设计、建设(F+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投资、融资、工程设计、土建工程施工、数字化园区建设、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2.9 工期要求:建设期限为2年(含设计周期)。
2.10 质量要求:
设计部分质量标准: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
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11 招标控制价: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评审金额为基数的97%。
2.12 投融资主体及节点要求:
投融资主体为合作方与招标人控股子公司共同成立的项目合资公司。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中标人应与招标人控股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合资公司。项目合资公司在规定期间内,通过公开招标选定运营方并完成融资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应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推进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在上述前提下,中标人按照董事会批准的节点计划,负责项目合资公司投融资建设工作。开工建设及完工时间原则上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推进要求节点进行。资金到位时间和施工进度的时间节点相匹配(根据施工进度,资金必须及时到位,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完成),项目资金只能用于招标项目的建设,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及其他关联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外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商物粮行业甲级(或商物粮行业(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注册类资格证书且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的证明。
(2)拟派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相关专业建筑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单位委派):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并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 投标人应具有规模在3.5亿元~5亿元的投融资能力,且资金到位时间和施工进度的时间节点相匹配(根据施工进度,资金必须及时到位,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完成),并出具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1日08时30分。
6.2 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 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7.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9.1和9.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9.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南2公里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69961583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13503890699
9.2代理机构:河南融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85号3号楼14层08号
联系人:杨万鹏
联系方式:0371-89980400 17634703330
项目负责人:杨万鹏
联系方式:0371-89980400 17634703330
9.3监督部门:许昌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1893911660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杨万鹏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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