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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事务集约化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华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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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事务集约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2025072-ZFCG021

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事务集约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35000.00

最高限价(元):1535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3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供非核心类审判执行事务邮寄送达(法院专递服务)及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以建成“标准化团队主导+社会化服务协助+精细化管理保障+信息化平台支撑”的送达新模式为目标,实现法院专递邮寄信息化的转变,同时依托全省电子卷宗集中编目平台,接应档案数字化加工扫描服务,提高效率。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合同任务履约结束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5月06日磋商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http://login.zcygov.cn)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注册咨询电话:95763;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磋商无效责任自负。同时,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响应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在线发起磋商方式进行磋商事项的确认,供应商授权代表无需到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在线解密开标方式,供应商自行关注政采云平台)。评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接受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金华市兰溪街210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5731000

质疑联系人:庾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63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玉泉东路288号1号楼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玉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583386

质疑联系人:金雅珍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5833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

传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

33070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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