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创新港园区服务配套及公寓装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琅琊创新港园区服务配套及公寓装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句容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句政务备【2025】35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容坤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句容经济开发区黄梅片区;
2.2.2 建设规模:拟对琅琊创新港公寓及配套服务等楼栋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涉及面积约50000m?;
2.2.3 合同估算价:4379 万元;
2.2.4 总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6 月20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7 月20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10 月20 日
中标通知书收到后,设计单位须在 30 天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给建设单位。项目施工单位在 90 天内完成项目施工。
2.2 招标范围:
1、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含完整的限额设计概算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消防、装饰装修、幕墙等。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2、施工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及建设单位要求的施工图图纸为准,限额设计的施工图预算);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消防、装饰装修、幕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防护设施等和本工程相关的全部项目工作;项目招标结束后如发包人不启动项目,承包人不得要求补偿任何费用;发包人不启动项目中部分内容时,相关项目工程费用在结算时直接扣除,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
3、质量目标:设计须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发包人要求(限额设计),同时所有设计内容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或审图。设计单位在项目启动后应与施工单位紧密配合,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设计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的限额设计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及等级
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A)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5年4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B)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5年4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C)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5年4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中单位的在职人员。
(6)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
(A)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C)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完)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完)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E)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7)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5年4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5年4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投标企业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2022年 1月 1日(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5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
(B)施工业绩: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5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
(C)设计业绩: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5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设计合同③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2年 1月 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5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
(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22年 1月 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5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
(C)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22年 1月 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5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 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设计合同③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
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官方网站)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须提供截图及网址链接。)
注:①投标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③投标企业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作为资格审查依据。④提供的材料不能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视为未提供。
3. 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形:(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其他必要条件 :
(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2)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需提供有效的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聘用协议;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有效的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聘用协议。
(3)投标人(申请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号)中列入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名单或限制市场准入人员名单。
5.其他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 月6 日00时00分至2025年6 月4 日2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4.3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年
6 月5 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
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一是设计文件部分,二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以及工程业绩等)。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得分60%以上,即得分21分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按顺序取满7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7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0 分工程业绩: 1 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 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满足设计任务书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
2.平面布局(8分) | 1、与项目定位和平面契合和可行性。 2、布局流线分析图清晰,方案合理。 3、建筑功能齐全、配套完善。 4、确保布局合理,功能完备。 | |||
3.建筑功能(9分) | 1、户型设计及其功能定位,满足功能需求。 2、重要节点设计要求:门厅及电梯厅、公区等处的设计应追求简洁大方、绿色环保且注重实用性。 3、室内装饰构造美观、实用、色彩、质感搭配协调。 | |||
4.建筑造型(4分) | 1、设计文件符合现场实际情况,重点空间需提供相应的效果图。 2、软装方案色彩搭配合适、与整体硬装匹配度高、选型及尺寸全面合理,提供主要空间效果图,提供详细的家具、灯具、艺术品深化点位,充分满足现场实际使用情况。提供主要空间家具、灯具的技术参数。 | |||
5.结构方案(3分) | 根据本项目中的重点、难点分析进行综合评审。 | |||
6. 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7.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设计(3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 |||
8. 设计深度(2分) |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文本的完整性与丰富度。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48分) | 工程总承包费最高限价为4379万元(其中设计费 206万元,建安工程费4173万元),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费和各分项费均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2位小数)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 |||
报价说明: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 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每超过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6.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 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按下列条件配置齐全的得满分3分,否则缺一不得分。 (1)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正高级(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 (2)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正高级(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 (3)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正高级(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 (4)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和正高级(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 (5)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和正高级(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 (6)暖通空调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证书和正高级(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 (7)智能化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和正高级(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 (8)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装饰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 (9)造价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证书和正高级(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 备注:1、上述人员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5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无原件扫描件或扫描件不全均不得分。 2、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否则不得分。 | |||
4 | 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2年 1月 1日(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5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0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1、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2、施工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3、设计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设计合同③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 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官方网站)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须提供截图及网址链接。) 注:1、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 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计取。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3、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该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能是同一业绩。 | |
5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标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 (4 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根据投标截止时市住建局网站公布的当时段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按照信用等级折算相应信用得分,信用等级 A 级得 4 分,B 级得 3.2 分,C 级得 2.4 分,D 级得 1.6 分,E 级得 0 分。备注: (1)投标截止时,市住建局网站公布的当时段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投标人信用评价数据的,信用评价得分为 0 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得分按照联合体各成员中最高等级折算得分计算。 | |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系统,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2、方案设计文件不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得分、工程业绩得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等汇总)进行排名,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7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7名,则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少于三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当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方案设计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方案设计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4、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 ||||
定标程序
1、评标:评标委员会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为7家(总投标人数不足7家时按实际投标家数)。
2、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3日。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在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3、定标: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他人员从相关部门和单位中抽取,成员库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抽取人数的3- 5 倍。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
定标方法:票决法。
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因素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投票决定。比较的内容为:
1)方案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完整性、合理性:定标委员会综合比较各定标候选人方案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完整性、合理性,择优选择方案设计文件;
2)企业实力: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财务状况(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方面:提供近三年投标人经第三方审计盖章的审计报告);
3)企业信誉(企业近三年获得的工程奖项)等。
以上证明材料,请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携带至定标会场。
如定标环节的拟定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本次开标无需提供定标方案;符合要求的定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定标因素编制定标方案,在定标阶段现场提交。
8.投标保证金交纳
8.1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30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8.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5%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5%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10.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10.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10.4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10.5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参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容坤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句容市弘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句容市
地址:句容市福地生鲜汇农贸市场南邮编:212400
邮编:212400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张工电话:18252596696
电话:0511-8027755111.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句容市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科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7322011联系电话: 0511-87322100
11.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CA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