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区东区三期标准厂房项目A区装修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4002886003242001 | ||||
招标人 | 宁明县富宁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宁明县富宁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瑞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园东区三期标准厂房项目A区:用地面积为79.65亩,总建筑面积64768平方米,其中 1#-4#厂房建筑面积均为5174.60平方米;5#、7#厂房建筑面积均为11859.46平方米:6#厂房建筑面积11281.18平方米;8#综合楼建筑面积8549.02平方米:1#2#大门建筑面积均为99.28平方米;设备房及水泵房建筑面积为322.24平方米:机动停车车位185个,非机动停车位636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30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筑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筑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3161381.67元 | ||||||
工期 | 22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黎小妹(注册编号:桂245121225519 ;身份证号:450121********632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戴鹏(身份证号:362203********0014);黄柳林(身份证号:452224********2026);李翔(身份证号:450621********4015)【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3180715.89 元 | ||||||
工期 | 22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权鹰(注册编号:桂245202107165 ;身份证号:450621********231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黎珍玲(身份证号:452424********0220);黄秋远(身份证号:450121********1241);李土钊(身份证号:440883********3539)【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冠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3170796.38 元 | ||||||
工期 | 22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彭宗燕(注册编号:桂245212300135 ;身份证号:450924********322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惠芳(身份证号:450481********2442);李小燕(身份证号:450921********324X);莫林才(身份证号:452525********3232)【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E2%80%A2%E5%B4%87%E5%B7%A6%EF%BC%89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E5%8F%91%E5%B8%83%E3%80%82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宁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8621950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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