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区瑷珲镇瑷珲村冷冻库房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SG1107G250815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河市爱辉区瑷珲镇瑷珲村冷冻库房项目已由关于黑河市爱辉区瑷珲镇瑷珲村冷冻库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爱区发改投资【2025】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河市爱辉区瑷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河市爱辉区瑷珲镇瑷珲村冷冻库房项目。
2.2建设地点:瑷珲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规划十一路北侧、规划三街东侧。
2.3建设规模:建设两层冷冻库房一幢,建筑面积1399.36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3日,总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一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5702100.2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文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五险“单位缴费记录查询”网上截图,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属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实际需要而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3 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8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9日10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9日10时00分。
6.3评审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和服务企业效能提升突破年行动有关部署,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降低企业交易成本,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进一步推广电子保函应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全面推进电子保函全品类应用
电子保函具有便捷高效、安全可靠、在线查验等诸多优势,可有效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提升交易便利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平台鼓励并支持各类项目参与方在投标、履约、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等业务场景中,优先选用电子保函替代传统保证金缴纳方式,平台提供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保证金电子保函的备案和验真功能。
二、持续推进降低电子保函(保险)服务费用
(一)首次开函免费
首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投标保函的企业,只需按照平台规定流程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免费开函服务,助力新入驻企业轻松参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二)根据信用报告等级评定实施优惠
1.通用折扣优惠:通过平台金融服务系统成功办理综合信用报告等级评定的企业,无论信用评价等级如何,在使用各类保函(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等)时,均可享受现行保函费用标准(以下同)的9折优惠。
2.分级折扣优惠:被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综合信用报告等级评定评定为A的企业,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电子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产权保函等各类保函时,保函费用享受8折优惠;评定为AA的企业,享受保函费用7.5折优惠。评定为 AAA 的企业,享受7折优惠。
三、办理流程与咨询服务
1.电子保函办理:可进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https://ifsp.zksk.cn/heilongjiang/home),按照系统提示操作,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保函出具机构,在线申请办理各类电子保函。
2.信用报告等级评定:未进行信用评定的企业,可在平台 “信用评标报告”板块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信用报告等级评定。具体评定标准及所需材料详见平台公示内容。
3.有关电子保函办理、信用评定或优惠政策的疑问,请拨打平台服务热线 4000291010。
诚挚希望各有关企业相互转告,积极应用平台电子保函服务及相关优惠政策,踊跃参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持续优化服务,坚持改革创新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努力在帮助企业“解难题、助把力”上下功夫求实效,切实推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河市爱辉区瑷珲镇人民政府
地址:黑河市爱辉区瑷珲镇
联系人:车先生
电话: 13555201026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魁星路188号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456-721678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河市爱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龙滨路21号联系人:高先生电话:0456-687008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