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2019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二标段)已完工程量核定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广安恒睿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市前锋区2019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二标段)已完工程量核定服务采购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2019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二标段)已完工程量核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9151160320260116271
三、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按最终核定量价格的0.3%;
最高限价:按最终核定量价格的0.3%。
四、询价方式及评审方法
1、报名(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代理机构组织3名相关专业人员以最低评标价法(即按照供应商的有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名,则直接确认为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有效报价相同的,代理机构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具体程序以代理机构临时通知为准;
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9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报名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实质性要求)
1、报名(同递交加密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 1 月 21 日至2026年 1 月23 日09:00-16:00(北京时间,非法定节假日时间)。
2、报名(同递交加密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电邮的方式递交加密响应文件。报名费200元(报名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报名后获取本项目相关资料)。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供应商,将加密响应文件(即:加盖公章的加密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492591293@qq.com)。发送扫描件后,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获得我公司出具的报名及递交加密响应文件回执,方为报名及递交加密响应文件成功。
注:(1)邮件主题及加密PDF文件名均备注为公司全称+项目全称;
(2)发送成功后立即添加微信(18084911520)报名及获取项目其他相关资料(添加微信后立即发送公司全称+报名人姓名+报名人身份证号+报名人联系方式,以便报名登记及报名查询);
(3)未按以上要求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联系人及电话:贺老师18084911520;
3、开启询价截止时间:2026年 1 月 23 日16: 00 (北京时间)。(注:开启询价后15分钟内通过上述邮箱发送响应文件解密码(邮件格式:项目全称+公司全称+响应文件解密码),逾期发送或者未按规定方式发送的解密码不予受理。)本项目截止2026年 1 月 23 日17: 00 (北京时间)出具结果报告。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参加报价则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
2.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上述第五款《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第1条全部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报价表(详见附件);
5.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注: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八、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为7970264元,乙方于2020年11月正式进场施工,已完成工程量产值约685万元,其中合同内产值约615万元,合同外新增产值约70万元。现因项目处于中止状态,需通过询价的采购方式确定一家服务单位,对已完成的全部工程量开展核定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审核结算基本内容:
(1)审核计价依据及资料与工程竣工结算的相关性、有效性;
(2)现场踏勘;
(3)审核结算项目范围、内容与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范围、内容的一致性;
(4)审核已完工程量,结合中标单价计算已完工程具体金额,征求工程合同签约方意见;
(5)编制审核表;
(6)出具已完工程审核报告。
2、提供其他审核相关的服务及后续支持服务。
(三)服务质量标准要求
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四)成果要求
1、供应商应认真收集整理有关原始资料和工作记录,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项目编制档案规定,向采购人移交有关资料。
2、审核成果要求:至少提供审核报告及相关表格。
3、成果递交: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交成果纸质件、及电子文件(光盘和U 盘)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所提交的成果资料均需通过采购人及施工方一致认可。
(五)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和相关的其他服务,并对出具的成果负责。供应商应根据工程实施的需要及时向采购人作出说明。
(六)商务要求
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已完工程量审核结果之日止。
2.服务地点:广安市前锋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00%。
4.验收: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相关资料办退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同级财政局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注:1、本款为实质性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响应,无需单独提交证明材料或承诺(特别要求的条款按要求为准),若因虚假响应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九、询价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特别约定服务费1000元,处理招标阶段的诉讼所需的费用另行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收取。注: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广安恒睿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当签订项目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15282601395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恒睿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工业6路4号12幢
邮 编:638019
联 系 人及电话: 贺老师18084911520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作信息发布平台。
附件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内容 | 履约时间 |
1 | ||
报价(%) | ||
注:①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②一次报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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