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食用菌智慧方舱全产业链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项目编号:E4514002886003608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30日
四、招标文件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 澄清事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1 | 第一章总则第1.2条款 | 1.2 本合同项下乙方交付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舱设备及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于甲方。 | 1.2 本合同项下乙方交付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舱设备及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于甲方。自本合同项下设备运抵甲方项目现场完成《到货验收单》签署后,设备毁损、灭失风险方转移至甲方;此前(含生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期间)发生的设备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不影响甲方依约付款义务的完成认定。 |
2 | 第二章第2.1条款 | 2.1本合同为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甲方拟采购方舱共计100个,按照甲方资金到位情况分批次采购,其中第一批次不低于50个,方舱的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甲方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 2.1本合同为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甲方拟采购方舱共计100个,按照甲方资金到位情况分批次采购,其中第一批次不低于50个,方舱的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甲方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设备需满足正常使用 15 年的使用要求。 |
3 | 第三章第3.1条款 | 3.1甲方本合同项下设备采购投入资金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以第三方审计结论为准。 | 3.1甲方本合同项下设备采购金额为。 |
4 | 第四章第4.4条款 | 4.4乙方提供知识产权担保,承诺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承担产品或服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的责任,乙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不受任何限制,否则应当赔偿甲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和解金额、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许可费用或有权机关裁决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额等。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方舱设备(含设备内嵌的控制软件及操作系统)享有完整、不受限制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乙方背景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 4.4乙方提供知识产权担保,承诺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承担产品或服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的责任,乙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不受任何限制,否则应当赔偿甲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和解金额、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许可费用或有权机关裁决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额等。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方舱设备(含设备内嵌的控制软件及操作系统)享有完整、不受限制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乙方背景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交付设备时同步向甲方交付与本合同项下设备相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安装图纸、维保手册、操作培训资料等;涉及设备内嵌控制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应一并交付相关授权文件及必要的使用、维护、升级资料。技术资料缺失或未按期补齐的,视为设备交付不符合约定,乙方应按本合同第4.2条承担相应责任。 |
5 | 第五章第5.4条款 | 5.4验收异议处理 甲方验收时发现不符合约定的,应在验收期内书面提出异议,乙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申请验收;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合同设备逾期交付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乙方逾期不配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且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后续款项,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 5.4验收异议处理 甲方验收时发现不符合约定的,应在验收期内书面提出异议,乙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申请验收;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合同设备逾期交付违约责任条款执行。乙方整改次数累计超过两次仍不合格的,视为整体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6 | 第六章第6.2条款 | / | 增加第4.项内容: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完成维修;因设备质量问题维修的,乙方免费更换零部件并承担全部费用,维修期间不计入质保期,质保期相应顺延。乙方逾期响应或维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
7 | 第七章第7.2条款 | 7.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7.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8 | 第七章第7.5条款 | 7.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 7.5履约担保: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本合同设备总投入的【5%】。履约保证金用于冲抵乙方应付违约金、赔偿金、质保金不足部分;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直接扣划,扣划后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合同履行完毕、质保期届满且款项结清后,甲方无息退还剩余保证金。 |
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链接]。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西崇左瑞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江南路95号
联系人:农工
电话:0771-7826868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诚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1号南宁航洋信和广场3号楼二十九层2909号办公-15号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1-482424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诚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3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