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象山县墙头-黄避岙“斑斓海岸”县域风貌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三标段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330225-04-01-574489,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30%、银行贷款7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尤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1397.12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70万元,建设规模:庆丰湖共富驿站及游船码头、观景平台改造提升项目,包括庆丰湖共富驿站及游船码头提升9600㎡及亭船线(庆丰湖)观景平台节点改造提升;庆丰湖游客中心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包括游客中心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1800㎡。完成风貌区多处节点改造提升项目,包括2处风貌区入口节点改造提升(亭船线七里亭入口节点改造提升600㎡及贤庠镇入镇口节点景观提质改造1063㎡)及1处风貌区节点改造提升(白屿村停车场改造400㎡)。完成风貌空间整治提升项目,包括2段生态绿道提升(白屿村绿道430m及洋北村绿道1200m)、亭船线沿线风貌整治工程(建筑立面改造及围墙涂刷1827㎡)、黄避岙乡沿线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建筑立面改造252㎡及围墙改造345㎡)等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地点:象山县环西沪港区域。
2.2招标范围:象发改备案赋码信息表2401-330225-04-01-574489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市政、园林景观、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30.7553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业绩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监督部门名称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9号
联系人:陆刚
联系电话:13656848851
招标代理:宁波尤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新丰路165号
联系人:胡懿璐
联系电话:0574-65658758/18968367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