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鱼复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质量检测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两江鱼复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质量检测”答疑补遗作如下通知:
一、答疑部分
提问1:最近开标的项目中,有投标人投标做假,造假,招标文件要求注册造价人员25人,注册会计师10人,开标后我公司在相关网站查询到某公司注册造价人员为15人,注册会计师6人,资格条件都不满足,怎么中标的?望相关部门严查
答: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提问2:请问招标文件中的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业绩?是否接受联合体业绩?
答:1.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为同一个业绩。
2.接受联合体业绩。
提问3:本项目本来就是低价标,但是业绩资格条件设置这么严格,能够满足现有资格的检测单位极少,违背了低价竞标的原则,所以恳请业主单位把资格业绩中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这一条取消。
答:本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4:本项目本来就是低价标,但是业绩资格条件设置这么严格,能够满足现有资格的检测单位极少,违背了低价竞标的原则,所以恳请业主单位把资格业绩中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这一条取消。
答:同提问3回复。
二、补遗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3.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具有1个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质量检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不能全面反映项目规模、合同金额,则还须提供其项目委托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内容包含项目名称、检测单位名称、项目规模、合同金额等内容),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业绩无效。”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第5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5.2款修改为:“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具有1个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质量检测业绩,且任职为项目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不能全面反映项目规模、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信息,则还须提供其项目委托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内容包含项目名称、检测单位名称、项目规模、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等内容),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业绩无效。”
注: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嘉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6日
[50000120250918025010101].CQCF
